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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纠“四风”转作风服务承诺
2018-06-12 17:12   审核人:

财务处纠“四风”转作风服务承诺

 
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务处作风建设,转变服务观念,增强服务意识、提高服务水平,以崭新的精神面貌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,财务处作出以下公开承诺:

(一)、强化服务意识 ,开展热情文明服务

开展思想教育工作,教育全处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质量;树立公仆意识,提高工作效率;营造团结、和谐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。提倡文明办公,在办公时间衣着得体,举止端庄,谈吐文雅,对前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,微笑服务,使用文明用语,多一点微笑,多一点主动,多一点细致,多一点辛劳。在服务工作中努力做到坚持原则、注意方法、态度和蔼、解释耐心;服务做到“三心”:接受咨询耐心解答,接受意见虚心听取,对内对外服务热心周到。

(二)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

完善学院财务规章制度,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,确保到财务处办事的师生了解业务程序。缴费点设立公示牌及时公开收费项目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。通过网页、发通知等方式公开财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利用网页公开办事流程。

(三)、实行首问责任制

强化业务培训,使每位工作人员了解、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。对来电、来信及来处内办事的校内外人员,要认真负责地解释或处理完毕,对所涉及的政策、程序及要求提供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,避免办事人员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;若不属于首问人员职责范围的,首问人员必须说明情况,并介绍至处内有关科室经办人员办理,坚决杜绝推托或置之不理现象的发生。

(四)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

对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有关规定,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;因责任心不强,工作不负责任,造成不良影响,产生严重后果的,对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处罚。

(五)、受理投诉,自觉接受师生监督

公开处内所有电话,受理各方面意见。对师生反映的问题,做到件件核实,事事回复。

(六)、监督投诉电话

  财务处:0395-5588821  5588822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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